为落实武汉纺织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与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工作,加强工程实践教育企业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与工程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法。
一、企业兼职教师受聘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较强的工程设计、工程开发和管理能力;
4、热心于人民教育事业,积极承担工程课程与实践教学任务;
5、身心健康。
二、企业兼职教师师职责和义务
1、参加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2、承担有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及本科生的培养指导工作;
3、参加对学生的考核和工程实践能力的评定。
三、聘任程序
1、申报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材料学院工程实践教育企业兼职教师师申请表》;
2、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
3、学院讨论审核;
4、学校教务处备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武汉纺织大学材料学院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