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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06 浏览: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是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数据来源和最终保证,是评价教学质量、发现教学短板和改进课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保证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有效推进,使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持续改进,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价责任人和审核责任人

1.评价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是课程目标评价责任人,负责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主要包括评价数据收集及分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及分析、持续改进措施及其跟踪等。

2.审核责任人:专业负责人是课程目标评价审核责任人,负责审核评价依据的合理性,主要包括课程目标的合理性、考核内容的完整性、考核方式的合理性、评分标准是否明确、成绩分布的合理性、考核过程的预审。

二、评价对象和评价周期

评价对象是院管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实践课,其评价周期是1学期1次。

三、评价过程

为了有效的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及时的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持续改进,提高课程质量,需要完成评价数据的收集和审核。

1.评价数据的收集

评价过程的评价数据收集的内容、方法和来源,如表1所示。

1评价数据收集的内容、方法和来源

评价数据

收集内容

①理论课程: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批表、试卷审批表、期末试卷及标准答案、课堂学习表现、课外作业、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等;

②实验课程:实验任务书、实验操作表现、预习报告、实验报告等;

③课程设计: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表现、预习报告、设计报告等;

④企业实习:实习任务书、实习现场表现、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答辩等;

⑤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要求、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毕业论文答辩等;

⑥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

评价数据

收集方法

①作业、试卷等考核,各类实验、设计、论文等报告的考核;

②学习态度、专题讨论、课堂测验、小报告等课堂学习表现的考核;

③实验态度、仪器设备选择与搭建、操作技能、协作配合、原始数据记录等实验操作表现的考核;

④实习态度、实习安全、实习规范、专业知识的运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实习现场表现的考核;

⑤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论文答辩等考核;

⑥课程结束后,课程负责人组织学生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问卷调查,收回并统计。

评价

数据来源

①课程各类考核环节考核结果;

②课程目标学习情况调查结果。

2.保证评价数据与课程目标相关的措施

为了保证评价数据与课程目标能力相关,保障评价数据的有效性,采取如下措施保证评价数据与课程目标相关。

(1)考核内容和方式体现课程目标:考核内容能体现课程目标要求的学生能力,考核方式有助于评价,考核对象覆盖全体学生。

(2)评分标准的合理制定:制定针对课程目标和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特别关注“及格标准”。

(3)考核过程的严格管理:教学大纲对课程考核有明确要求,考核有严格的预审机制,确保考核内容及方式与课程目标的有效关联。

(4)调查问卷的合理制定:调查问卷应结合课程目标及学生能力培养方面进行设计,确保与课程目标的有效关联。

四、评价方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主要采取课程考核评价法和问卷调查评价法,评价方法具体如下:

1.课程考核评价

以参加该课程学习的一个教学行政班为课程质量评价样本,以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各考核环节的评价数据为依据,对每个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课程性质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1试卷法

主要针对理论课程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课程试卷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计算出课程目标达成值,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完成“课程质量评价表”。

2量规法

主要针对实践课程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根据实验实习和设计的态度、操作技能、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协作、报告的撰写情况,给出成绩,再计算出课程目标达成值,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完成“课程质量评价表”。

以参加该课程学习的一个教学行政班为课程质量评价样本,以审核后的合理的评价数据为依据,对每个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

根据教学大纲提出的课程目标,分解课程各个教学环节对课程目标评价的权重(θ),对学生在相应教学环节的课程目标达成进行评价,课程目标各项达成情况按下式计算。

式中权重(θ)见教学大纲中的分解值。五级制记录的成绩转换为百分制计算,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分别计算为95、85、75、60、50;两级制的成绩转换为百分制计算,合格、不合格分别计算为80、50。

2.问卷调查评价

课程负责人组织学生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满意情况的调查,按照“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等多值记录,课程目标评价值是获得的样本总数中取得“满意”及以上的所有样本数总会与全部样本的比值(按下式计算),完成课程质量分析。

五、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合格标准

理论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大于或等于0.70为“达成”,实践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大于或等于0.75为“达成”。

六、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

课程负责人须根据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计算办法,对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然后由专业负责人分析评价结果,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报学院教授委员会教学工作组审核。

、评价结果使用要求

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改进本课程的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式,提升教学质量。


武汉纺织大学材料学院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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