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任课教师及课程负责人:
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价过程
1、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课程目标达成问卷调查,形成《课程目标调查问卷统计表》。
2、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表》。
3、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目标调查问卷统计表》和《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表》,完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交由专业负责人审核。
二、评价方法
采用课程考核评价法和问卷调查法。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开展评价。
2、严格对照教学大纲进行审核。
3、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请于2021年1月26日之前保质保时提交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