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于2012年11月获批一级省级特色学科。学院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和“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权,纺织工程(材料方向)专业型硕士学位授予权,其中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专业硕士点是我校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硕士点(2003年),“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二级学科被列为湖北省第四批立项建设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学位点(2006年)。
研究生教育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人才。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敬业、博学、求实、创新”的精神,掌握材料物理与化学有关研究方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有关研究方向的现状及发展动态;掌握材料结构与性能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术。
2. 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运用外语查阅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及科技论文;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学术交流;能熟练地利用微机和网络进行信息检索。
3. 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领域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部门的教学、科研、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
二、主要研究方向
1. 先进功能材料
2. 先进高分子材料
3. 高性能纤维材料
4. 环境友好材料
5. 先进复合材料
6. 纤维材料的功能化
7. 材料的计算机模拟与仿真
8. 材料的物理与化学改性理论及应用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基本年限为3年,最长(含休学)不超过4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最低总学分要求为42学分,其中最低修课学分要求为28学分(学位课23学分,非学位课5学分)、创新研究1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专业实践环节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对于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本科课程,不计学分。
五、学位论文
1.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在第3学期结束前(最迟在第4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由文献综述和研究计划两部分组成。要求研究生在阅读50篇有关参考文献的基础上,结合研究方向和论文选题写出文献综述书面报告。研究计划部分就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实施方案、时间安排等作出论证。
开题报告以学术报告会的形式进行,硕士生以可视手段对拟开题作30分钟的全面汇报,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及研究进度做出说明,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回答评审小组委员的提问。评审小组由至少3位专家组成(包括导师),对该生的选题尤其是研究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明确评定。
2.发表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研究期间,应撰写阶段性论文,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国内外SCI或EI索引源刊物上正式发表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若论文中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可为第二作者)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若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可为第二发明人)或出版专著1部(位列前两位)或具有已通过鉴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应用成果(位列前三位);在增刊及各类学术会议论文集上所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定(被SCI、EI、ISTP、SSCI、CSSCI之一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之一转载除外)。若论文尚未刊出,须有正式录用通知(须导师签字认可)。
3. 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学术性论文。由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论文主体(包括文献综述、实验部分、结果与讨论、结论、参考文献)、已发表文章目录、致谢等部分组成。涉及理论研究工作的学位论文可在论文主体中增加理论部分。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1)选题应努力体现本专业的学科前沿和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创新性。(2)学位论文应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3)论文的结论和所引用的资料应详实准确。(4)论文应有独立见解,能提出新问题,或对已提出的问题作出新的分析和论证;凡是通俗性、泛论性或单纯叙述他人成果的文章或翻译材料,不能作为硕士学位论文。(5)论文正文的篇幅在1万至3万字左右,符合学位论文的规范,其基本的理论和应用成果达到可以在专业学术刊物发表的水平。
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以及各个必修环节,取得相应学分,并完成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后,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条例》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获得硕士学位。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1.创新研究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校内外学术会议或论坛上做报告2次,完成者记1学分。
2.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等)。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次数不少于5次,且每次活动要求写出不少于400字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宣讲人、报告的内容和体会等,完成者记1学分。
3.专业实践
实践环节分为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教学实践是培养和提高研究生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的重要环节,必须参加面向本科生教学的第一线工作。其工作量约折合24个学时,内容可以是课程辅导、指导实习、协助指导毕业设计或论文等。完成后由负责教师写出评语,合格者记1学分,不通过者应重新进行。社会实践可采取“助管、助研”等形式,包括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进行社会调查等。参加实践的学生需写出实践报告,经指导教师检查、评阅后,合格者记1学分。在职研究生可免修实践环节,但不记学分,所缺学分必须通过选修课程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