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班级: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奋发向上,树立标兵榜样,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按照《武汉纺织大学三好学生、学习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材科科学与工程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对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大二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三好学生条件
1.综合测评德育素质获良以上(积分达12分以上)。
2.综合测评智育素质获良以上(积分达64分以上),学年各科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各门功课均及格以上。
3.综合测评体育素质获及格以上(积分达3分以上)。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三好学生: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有错误观点或散布错误言论者。
(2)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和其他规章制度,受到院党组织、团组织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未满一学年者及受留校察看处分在终止察看期后半年内者。
(3)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党团组织生活或其他集体活动者。
(4)旷课达3学时以上者。
(三)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第1、3条的党、团支部、班委以上学生干部,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推荐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能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重大问题上能和校党委、校行政保持一致,作风正派,办事认真公道,热心为同学服务,本职工作突出。
热爱自己的专业,学习勤奋认真,一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且原则上每学期应修满22学分。
善于团结他人,关心同学,以身作则带领同学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模范带头作用好。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社会公德,是非分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
二、时间安排
(一)班级评选确定人选:11月20日—11月25日;
(二)学院审核:11月25日—11月28日;
(三)公示环节:11月下旬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注意事项
(一)评优工作涉及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班级务必通知到位。
(二)评选结果由所在班级汇总后于11月25日前将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