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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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十七届“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内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曾玉竹 发布日期:2021-03-08 浏览:

为积极备战2021年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材料学院1月发布“材料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级初赛,现将进行院级评审及答辩,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组建答辩评委组,对各组申报书及现场答辩进行专业评委打分

    组长:罗汉春、王罗新

    副组长:包海峰、黄乐平、侯畅

    组员:各系主任、王鑫、曾玉竹、毛成兴

二、参赛对象

    全院所有师生均可旁听答辩,每个项目组至少派两名代表参加现场答辩。

三、参赛地点:8栋F506

四、参赛时间:3月11日(周四)下午2:30

五、具体要求

    1、各参赛个人或团队自行准备答辩PPT,并携带3份纸质版申报书,参与现场答辩。请同学们提前半小时到场,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2、学院评审小组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按照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等,统一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初审选拔。PPT答辩时间5分钟,评委问答5分钟,请答辩同学把握好时间。

    3、按答辩成绩推荐相关作品参加校赛,同时在学院官网、官微进行结果公示。

    4、各团队根据答辩反馈对项目进行进一步优化,3月14日之前重新提交修改后的作品申报书(纸质版各一式三份)报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1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25940143@qq.com,并注明“某某学院第十七届‘挑战杯’参赛作品”。

六、评奖与奖励

    参加挑战杯的学生,按参加比赛、进入校内选拔赛初审、进入校内选拔赛决赛终审决赛等情况,给与相应综合测评加分奖励。进入校内选拔赛终审决赛的作品,如被评定为校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按照《武汉纺织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武纺大学〔2019〕11号)精神,结合日常表现,给予获奖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创业”积分,并给与相应物质奖励。在省赛、国赛中获奖者,学校按照相关奖励办法进行。

    学院给予全部指导老师“参与学院公共事务”工作量认定,对荣获一等奖以上作品的指导老师,学校还将授予2021年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本次比赛秉持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对活动有任何异议可致电问询。

联系人:曾老师

监督电话:758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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